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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违停车辆被拖私人停车场,城管收“现金”罚款
2021-09-15 10:51:35

 大象新闻·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王士伟 文/图

两轮车辆罚款50元、三轮车辆罚款100元、四轮车辆罚款200元。城管外包私人停车场人员拖走违停车辆,城管人员停车场内现场收取“现金”罚款,开具手撕罚没票据,被群众质疑城管违法执法,以罚款为目的搞创收。

投诉:城管外包私人停车场疯狂拖车

连日来,周口多名群众不断向东方今报·猛犸新闻反映投诉,称周口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稽查大队执法人员不向车主下达统一制式执法文书和违停通知告知单的情况下,在经济开发区区域内对道路上两轮、三轮、四轮违停车辆,疯狂拖车到私人停车场,城管人员现场罚款收钱。

停车收费乱象调查②扣押车辆停车场篇│周口:违停车辆被拖私人停车场,城管收“现金”罚款

 

停车收费乱象调查②扣押车辆停车场篇│周口:违停车辆被拖私人停车场,城管收“现金”罚款

 

停车收费乱象调查②扣押车辆停车场篇│周口:违停车辆被拖私人停车场,城管收“现金”罚款

 

停车收费乱象调查②扣押车辆停车场篇│周口:违停车辆被拖私人停车场,城管收“现金”罚款

 

近日,周口市民任女士和朋友一起开车到五一路与开元路口的万达广场买东西,当时停车场车位已满,自己就把车辆临时停放在路边道上,没想到十来分钟出来后,发现自己的车辆不见了,和朋友多方询问才得知,被经开区城管给拖到了位于开元大道与周运大道交叉口东200米路南的周口悦航私人停车场。

随后,任女士与朋友来到悦航停车场,在停车场门口西侧的屋内,一名城管队员问了被拖车辆牌照后,称要罚款200元,任女士质疑其拖车也不留电话,报警了,辗转联系才知道被拖到这儿了。

停车收费乱象调查②扣押车辆停车场篇│周口:违停车辆被拖私人停车场,城管收“现金”罚款

 

最终,任女士向城管人员个人微信扫码支付了200元钱,城管人员给任女士开具了4张50元罚款票,向看门的人员出示罚款票据后,让她把车从停车场开走。

任女士在停车场缴纳罚款的同时,现场也有两名群众的两轮电动车因违停被拖到此处,缴纳50元罚款领车。

王先生的三轮电动车在万达广场路边停放被拖至该停车场,现场缴纳100元现金才放车,李先生、周先生的四轮轿车在徐寨社区路边停车被拖至该停车场,现场每人缴纳200元现金放的车。

对此,王先生和周先生表示:这完全是以罚款为目的执法,而不是为了治理乱停乱放,“我们的停车位置根本不影响交通,对于罚款的票据和视频,我们都有保存”。

停车收费乱象调查②扣押车辆停车场篇│周口:违停车辆被拖私人停车场,城管收“现金”罚款

 

停车收费乱象调查②扣押车辆停车场篇│周口:违停车辆被拖私人停车场,城管收“现金”罚款

 

现场:违停车辆被拖走,地面只留号码

接到群众反映后,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在开元路走访调查。

9月8日下午,记者在位于五一路与开元路口万达广场东门看到,一辆喷涂城市管理执法标识的城管执法车辆豫P1W673在路边停着,车上坐着一名身着制服的苏姓城管稽查人员,执法车辆右前侧,一辆豫PV130W黄色的道路清障救援板车正在对停放路边的四轮电动车拖车。

停车收费乱象调查②扣押车辆停车场篇│周口:违停车辆被拖私人停车场,城管收“现金”罚款

 

记者随即向苏姓城管稽查人员了解其拖车的法律依据和执法的程序问题,该苏姓人员说:“我们城管也管拖车,开的有罚款票,有什么事情可以去开发区城管局,我也只是个小兵,是领导让拖的。”

现场违停车辆被拖上板车后,一拖车男子在地面上用粉笔写下四轮电轿违停,留下一个停车场电话号码,拖车开往悦航停车场“卸车”,停车场门口房间内有城管人员守着电话,然后坐等车主打电话上门,收钱、开票、放车。

随后,记者跟随拖车来到悦航停车场。在停车场门口西侧室内,一名身着城管制服的女性工作人员正在接听被拖车主打来问询停车场地址的电话。

期间,一辆车号豫P03*86的车主来到该停车场处理被拖车辆,城管人员现场向该车主索要了200元现金,放入自己提包后,向其开具了4张50元的罚没票据,该车主问其给开一张票不中吗?城管人员表示不可以,这进来多少辆车都有数的。该车主交完钱拿着罚款票向门卫出示后,开走自己的车辆。

私人停车场:城管人员现场罚款收钱,“找局长罚款管便宜”

记者看到城管人员桌子上有一个笔记本,上面记录着当天的日期,还有上午十多辆汽车的牌照信息,收过钱的车牌照旁边标记有200元,划得有对钩。左侧便签上记账的有票据号:0011920,银行收款700元,现金600元,微信200元等信息。

记者问现场收钱的城管人员被拖车辆需要交多少钱,找找人能不能便宜时,该城管人员说:“我们这属于经济开发区城管局,四个轮的都是(罚款)200元,两个轮的50元,三轮的100元,我这也不当家,你找俺局长管便宜,你找到俺领导,他给我打电话就管了。”

随后,记者在该停车场院内东南侧看到被拖来的有四轮汽车、三轮电动车和两轮电动车数十辆。

刚好一位送外卖的小哥在停车场找到自己被拖来的电动车。外卖小哥无奈地说道:“我的车刚刚从万达那边被拖过来,罚了50元,我就进去(万达广场)十分钟都不到,一出来看到我的电动车就在拖车上,我撵都撵不上,我给城管说我现场交给你钱,你把车子给我吧,他们(城管)都不愿意,我接的一单外卖也超时了。”

“我们车辆如果违停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都是公安交警部门给我们车主下达《违章停车通知单》,或者现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来处罚违停的,这也是公安交警部门的职权。违停罚款依法处罚,我们都认可,如果我们车主对违停处罚有异议,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诉。城管把拖车业主外包给私人停车场了,私人停车场人员凭什么来拖我们的车,也不通知我们车主,地面就留个停车场电话号码,去现场交罚款放车,这钱交得真是不清不楚。这简直就是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越权执法,执法程序不全就疯狂拖车,现场罚款明目张胆收钱,谁来管管呢?”多名车主说。

职能部门:依据地方立法条例处罚,走的是简易程序

针对此事,9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周口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稽查大队了解情况。

停车收费乱象调查②扣押车辆停车场篇│周口:违停车辆被拖私人停车场,城管收“现金”罚款

 

据开发区城市管理稽查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说:“针对道路上的违停车辆是从今年刚过完年城管才开始拖车的,是依据《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违法占用广场、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百元罚款。至于符合不符合国家的其他法律法规不太清楚,可以找局领导问问。”

停车收费乱象调查②扣押车辆停车场篇│周口:违停车辆被拖私人停车场,城管收“现金”罚款

 

9月9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周口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稽查大队大队长郭中斌,郭中斌告诉记者:“根据辖区分布情况,我们外包了3个停车场,每个外包停车场安排3名城管执法队员,按照周口地方立法的条例,我们的队员发现有违章停车情况后,先拍照,然后通知停车场人员去拖车,罚款由我们城管人员收取,罚的钱全部上缴财政,然后停车场所产出的费用打报告,再对他们(停车场)进行补助返还,我们现在就是这情况。”

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群众质疑城管外包停车场人员疯狂拖车,城管越权执法、以罚款为目的搞创收,郭中斌说:“现在路面上的(违停)应该有交警部门管理,现在交警这一块连管都不管,全部都弄到市局城管上了,市局城管上有考核,政府没有给我们授权,也没有红头文件,都认为治理违停是我们城管的事,俺对违停罚款正规的执法文书也都有,现在俺走的是简易程序,罚200块钱,要走法律文书的话案卷太多,受不了,回头俺给法制部门再沟通沟通,目前这个状况不管也不行,管吧就是这个样子。”

律师点评: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首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从立法角度来讲,如果经地方法规通过,城管部门可以依法对违停车辆进行行政处罚。

其次,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在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

即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得随意扩大罚款范围,不得不按规定乱收费,更不能委托他人收费。

此外,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如果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必须制作统一文书并下发当事人,当事人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这是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权利。

最后,张律师强调,其实之前全国其他地市均有“城管贴条罚款拖车”等类似情形出现,但由于争议较大,法律法规冲突,且治标不治本,大多数不了了之,毕竟,从严罚款治理违章是下策,而城管执法并非公安交管机关,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诸多乱象问题都急需解决,如何引导和强化普通群众的道路交通法制观念则尤显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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