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行动涵盖了所有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在我省区域内的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化妆品网络销售者等。将重点清理违法化妆品,如假冒、无证生产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国家药监局或者省级药监局通知暂停或者停止销售的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或者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等。
各级药监部门将加强督促平台经营者对平台上经营的化妆品开展全面自查,做好商户实名登记和日常管理,引导商户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抵制利用网络经营违法违规化妆品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化妆品,各级监管部门将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对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将立即停止经营者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