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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警方查处一起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件 当事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0-10-28 15:34:25

 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近日,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经缜密彻查,严谨办案,从快从严查处一起新乡市首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案件,依法行政拘留涉案嫌疑人1名。

  10月25日上午,卫滨分局平原派出所民警走访入户中发现一处出租院落内,有人私自进行汽车喷漆作业,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民警现场对其行为人进行了查处,并在治安副局长白银、法制部门的协调指导下依法从严从快办理。

  经查,违法行为人裴某对其私自进行汽车喷漆作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作业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认识,表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违法行为人裴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第六款之规定,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悉,该案也是新乡市首起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查处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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