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川煤集团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景宏年违规领取奖金,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等问题。2019年,景宏年先后14次以他人名义,在川煤集团5个部门违规领取单项奖14.9万元。2020年3月,景宏年接受下属企业宴请,费用5119元由下属企业用公款支付。景宏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景宏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岳池县委原书记郑鹏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长期由下属单位或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问题。2016年7月至8月,经郑鹏程同意,私营企业主安排其妻女出国旅游,部分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7年5月,郑鹏程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安排,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6年至2020年,在郑鹏程的安排和授意下,下属单位报销其个人及家庭成员因私出行机票、衣物及高档烟酒等费用,共计20.86万元。2017年下半年,郑鹏程安排私营企业主为其聘请家装监工,并支付费用。郑鹏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郑鹏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甘孜州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康光友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2021年1月至9月,康光友借用私营企业主奔驰牌商务车1辆,供本人日常使用。2020年7月,康光友及其妻儿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康光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康光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西南科技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原副处长高维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4年下半年至2021年春节前,高维银先后6次收受设备供应商以拜年拜节等名义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94万元。2018年春节前至2021年春节前,高维银先后5次接受设备供应商、招标代理商安排的宴请。高维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高维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管理岗七级职员。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5.马尔康市政协文史委主任、四级调研员彭斌不作为、慢作为,导致民生领域补助资金长期滞留问题。彭斌任马尔康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消极应对因机构改革而承接的原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职能职责,未及时组织和安排财务交接,导致2019年农村客运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181万余元未及时下拨,滞留时间长达一年之久。2021年12月,彭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川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