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张某将家中30万元现金偷偷运出藏匿在别处,然后报案谎称钱款丢失,只为诬陷、报复其房东。近日,浦东警方侦破了这样一起谎报警情的案件,张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警察同志,我早上出门钱放在房间里的,回来就发现三十万元钱没有了,这可是我的血汗钱啊!”4月16日17时许,家住周浦镇某出租房内的住客张某匆匆来到浦东公安分局周浦派出所值班窗口报案,称其存放在出租屋内的三十万元巨款不翼而飞。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刻忙碌了起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排摸走访等工作,大批警力围绕着出租房开展“地毯式”搜查,希望能从中发现窃贼的蛛丝马迹,而张某也及时“提醒”民警,房东也拥有出租房的钥匙,有“作案嫌疑”。通过缜密细致的侦查排除了几名嫌疑人之后,在海量的视频资料中,办案民警却发现报警人张某当天先后两次出入出租房,衣服里还似乎夹带着“包裹”。
通过视频跟踪,民警发现张某先后将两个包裹藏于他儿子住处的杂物堆内,办案民警立刻赶赴现场从杂物堆里找到了捆绑得整整齐齐的大量人民币现金,不多不少正好三十万元。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不得不交代其谎报警情的事实。
原来,张某和出租房的房东之间早有龃龉,4月16日凌晨,双方又因房租问题发生矛盾,怀恨在心的张某自作聪明,先将自己的三十万元现金分两次藏于其儿子的电动车下的杂物堆内,随后又到周浦派出所报案称其巨款被盗。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目前,张某已被浦东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示:谎报警情不但会导致警力资源的无端浪费,令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更会使自己面临法律的处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