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15日18时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为Ⅲ级。

福建省气象台预测,“纳沙”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16日傍晚至17日凌晨将移入南海东北部海面,尔后逐渐转为西偏南方向移动,最强可达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11-12级,30-35米/秒)。

受冷空气和“纳沙”影响,15日傍晚至16日,闽东渔场西部、闽中渔场、闽南渔场和台湾浅滩渔场最大风力可达9-10级、阵风11-13级,闽东渔场中部和沿海海区8-9级、阵风10-11级,中部沿海海区局部地区10级、阵风11-12级。

气象专家提醒,此次大风过程持续时间长、风力强、影响范围广,在大风区域航行或作业的船只应及时回港避风或避开影响区域。同时还需要注意防范沿海大风对航运、滨海旅游和渔业等行业的不利影响。

福建省防汛办要求,要强化海上管控,严防回港船只私自出海、上岸人员私自回流,严格落实人员上岸要求;要加强沿海建筑工地、码头、客渡船、重点项目、旅游景区、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安全管控,陆上部分县市城区及高海拔山区要做好防大风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