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查询>>
8月1日起,开封市区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禁售,区域禁行!
2019-06-30 18:55:09

 

我市将对市区

电(机)动三轮车

电(机)动四轮车

实行禁售区域禁行管理

 

 

     今日新闻网讯:(白二杨 杨文)为有效解决市区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违法经营、违法上路行驶、非法营运等问题,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我市决定对市区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开展专项综合整治行动。自2019年8月1日起,对市区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实行禁售和区域禁行管理

 

 


 

 

 

近年来,

因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

引发的交通问题日益突出。

据统计,仅2018年,

我市涉及电(机)动三轮车、

电(机)动四轮车的交通事故

就占到全市交通事故的39.5%

其中造成伤亡的

占全市交通伤亡事故的46.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这些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但不在国家有关部委颁布的机动车目录之列,系非法机动车,无法登记上牌、购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逃逸、抵赖现象频发,极大损害了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害人对此深恶痛绝。

 

 

 

 

 

4月中旬以来,

我市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征求

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车、

电(机)动四轮车管理的意见,

广大群众纷纷表示拥护。

 

本着民生至上原则,为切实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保障广大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于6月29日发布《关于依法加强市区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自2019年8月1日起,对市区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实行禁售和区域禁行管理。

 

  • 市区(含祥符区)范围内禁止企业、商户和个人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禁止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禁止销售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的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

  • 城墙以内区域和大梁路(大梁门至集英街)全天禁止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通行。从事快递、环卫等工作的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残疾人助力车暂不受以上禁行区域和路段限制。

  • 禁止驾驶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 机动车、非机动车销售企业、商户不得占道经营、店外销售。

  • 禁止驾驶电(机)动三轮车、电(机)动四轮车从事非法客运经营活动。

     

违反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注意!

在实行电(机)动三轮车、

电(机)动四轮车区域禁行的同时,

为照顾群众接送学生等实际需要,

我市将加大公共交通保障力度。

 
 
 
 
 

优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增加上、下学高峰期间公交车次密度,达到10分钟一班车,并积极推广定制公交新模式,方便学生和家长出行;实行小学、幼儿园学生及一名监护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制度

 

2019年7月1日至31日

对专项综合整治行动开展宣传发动,

对违反规定的以宣传教育纠正为主,

2019年8月1日起,

严格执行通告规定,

违反规定的将受到处罚

 

希望有关企业、商户、个人积极参与,

自觉遵守规定,

共同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

为我市提质增效、蓄力发展助力。

新闻评论
我要评论
匿名发表: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