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人变成案中人,让我们更加警醒,绝不能触碰纪法红线。”近日,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召开党员大会,就南城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滥发津补贴一案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拧紧纪律之弦,进一步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目前,枣阳市各财政所正在对本单位财务报销凭证进行自查自纠。

“大家跟着我工作比较辛苦,想着多少要‘慰劳’一下,原以为自己操作得很巧妙,没想到自作聪明触碰了纪法高压线……”违纪典型案例的当事人,南城财政所原党支部书记、主任余美成在警示教育会上悔恨不已地说道。

公车半年换8条轮胎成蹊跷

2018年8月,湖北省委第十巡视组进驻枣阳市,随机抽查南城财政所财务报销凭证时发现该所2015年至2016年频繁更换轮胎,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涉嫌通过公车维修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接到省委巡视组移送的案件线索后,枣阳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安排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开展调查。

调查组一方面对车辆使用情况展开调查,另一方面调取南城财政所财务凭证。调查中发现,南城财政所只有一辆公车,这辆车仅在2015年2月至9月就更换了8条轮胎,不只是轮胎换得勤,而且每次更换的轮胎价格悬殊,2015年2月份一只轮胎480元,到9月份单价就涨到900元。

“频繁更换轮胎”原来另有原因

调查组一致认为里面肯定有文章。“你们维修车辆、更换轮胎是在固定修理店吗?”调查人员找到余美成直截了当问道。

“是的,一直在枣阳市某某汽车保养中心。”

“那为什么半年时间两次换轮胎价格相差一半?”

“可能轮胎品牌不一样……”

“半年多的时间为什么一辆车需要更换8条轮胎?”

“南城属于城乡结合部,我们下乡多,又经常加班加点,只有一辆公车,轮胎磨损大很正常……”谈话中余美成反复强调公车使用频率高、路况复杂,频繁更换轮胎很“正常”。

“可我们了解到南城片区其他单位的公车,大多数一年都换不到一条轮胎!”

渐渐地,余美成发现不能自圆其说。在深入的思想疏导和证据面前,余美成最终面红耳赤地低下了头,交代了这些轮胎背后的秘密。

原来,2015年5月至6月,因拆迁工作所需,该所临时租用了所司机李某的私车,共使用了36天,约定租车费3600元。由于报销租车费不方便,余美成就指示李某找维修发票进行报销。于是李某在该市一轮胎销售个体户处买来3600元轮胎发票,经余美成审批后进行报销。

任性发补贴受处分

“自制政策发放津补贴”“为聘用人员违规发放考核奖”“发放下乡燃油费”“发放交通误餐补助”“发放水电补贴”“发放农税津贴”……

在随后深入的调查中又进一步发现,余美成不光报销费用随意性大,在2015年至2017年之间还巧立名目发放各种津补贴。据统计,仅2015年度,经余美成决定,该所违规发放各项津补贴就达20.43万元。

“余美成利用手中资源,想方设法钻空子、搞变通,本着‘人人有份’的原则滥发津补贴,看似爱护关心员工,实则是用公家之利慷个人之慨,不仅影响干部队伍建设,更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办案人员表示。

2019年3月28日,枣阳市纪委给予余美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违规报销的修车费已全额清退。该所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张桂荣对经费支出审核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