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确定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措施,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讨论通过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实施方案,加快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扩大就业。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就业优先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高职扩招,既是保持就业稳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关键举措,也是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在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的同时,就业难、招工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需要重点加以解决。”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企业急需的技术人才短缺现象严重,无论是沿海还是中西部地区,部分企业都发生了技工、熟练工和新型人才短缺的现象,近年来技能劳动者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高级技工求人倍率甚至在2.0以上。
为此,会议确定了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具体措施,包括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今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三年内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均可参加培训并获得补贴;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支持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民办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这些举措对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提高职业学院和技工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吸引力等方面大有裨益,既有利于缓解当前就业结构性矛盾,也是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说。
高等职业教育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培养人才的使命。对于《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高职扩招100万人任务,会议也通过了多项落实方案,包括高职扩招重点布局在优质高职院校、发展急需和民生领域紧缺专业、贫困地区;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单列招生计划;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今年高考前组织一次高职扩招补报名,主要面向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10月份面向今年退役军人再增加一次报名等。
“高职扩招重点面向紧缺专业和贫困地区,是针对重点群体的就业和职业发展需求,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的就业导向的就业人才培养方式,体现了国家对特定群体和贫困地区发展的高度重视。将招收人群的重点放在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上,有利于促进这些群体实现更高质量和充分就业,也体现了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为各类群体提供公平的教育和就业机会。”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失业保险研究室主任袁良栋说。
除此之外,会议对如何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扩招、如何对高职人才就业的相关待遇进行保障也作出了部署:扩招以高职院校单独考试为主,各地可在高考前、后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推动高职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由于在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培养模式、评价方法以及就业导向等方面存在差异,承担着不同的社会服务功能。长期以来,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与社会经济制度形成了稳定的关系,而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较低,高职人才并未得到相应的待遇认可,在就业、晋升、落户等方面也远不如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是重要的指挥棒,高职毕业生能否实现同等待遇关系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成效,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是关键。”袁良栋表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对于改善社会对高职教育认知、关注重点群体的就业和职业发展、培养更多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高职实用人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