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8日电 (记者鲁婧)11月18日,为进一步优化调整防控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对前期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进行了修订更新,并印发《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
《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指出,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该版指南从行前管理、行程管理、企业内部管理、应急处理、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详细给出具体指导。
其中明确,旅行社不组团前往高风险区旅游,不承接高风险区旅游团队,不组织高风险区游客外出旅游。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区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强调旅行社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同时指出,按照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要求,旅行社要积极引导游客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推动防控关口前移。
《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指出,娱乐场所要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场所防控要做到“三有五做好”,人员防护要做到“三有三加强”。
场所防控要做到“三有五做好”是指,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有防护物资设备,做好定期清洁消毒、做好有效通风换气、做好科学餐饮、做好防控宣传、疫情出现后做好应急处置和专业消杀。
人员防护要做到“三有三加强”是指,有入口检测措施、有预约消费和管控分流措施、有安全距离措施,加强疫苗接种、加强健康监测、加强个人卫生防护。
《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指出,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演出举办单位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原则上不对剧院等演出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做限制,原则上不对演唱会、音乐节、实景旅游演出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观众人数做限制。在低风险区,由属地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自行决定剧院等演出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以及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观众人数。在高风险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同时,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此外,剧院等演出场所要在遵守当地防疫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场所防控以及观众、演职人员、工作人员防护。为演出活动提供舞台搭建、舞美设计、设备维护、安保等服务的单位,也应参照以下措施,做好相关工作人员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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